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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303执146号

刘长健与四平市晟泰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9
公开日期
2019-03-29
所属地区
四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刘长健;四平市晟泰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吉0303执146号刘长健、四平市晟泰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长健与四平市晟泰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吉0303民初2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内容为“被告四平市晟泰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刘长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被执行人四平市晟泰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长健于2018年12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经强制将诉争房屋的产权从四平市晟泰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更名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刘长健名下,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8)吉0303民初2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