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202执1638号、(2019)粤1202执恢32号: 郭均、莫卫贤、梁茂佳、何卓林: 关于申请执行人郭均与被执行人莫卫贤、梁茂佳、何卓林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经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确认协议约定的债务已履行完毕,因此,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12民终13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李子昊,联系电话:0758-2755692,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 微信公众号“”
(2019)粤1202执恢32号
郭均、莫卫贤、梁茂佳等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