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湘0223执2335号陈飞、朱思毅、何迎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飞与被执行人朱思毅、何迎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朱思毅、何迎风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陈飞同意法院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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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与朱思毅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湘0223执2335号陈飞、朱思毅、何迎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飞与被执行人朱思毅、何迎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朱思毅、何迎风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陈飞同意法院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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