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豫0212执1460号之一申请人刘香花,女,汉族,1942年5月30日出生,住新疆呼图壁县,。被执行人刘锡祥,男,汉族,1952年8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被执行人李廷枝,女,汉族,1948年7月18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县,。本院在执行刘香花申请执行刘锡祥、李廷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212民初1619号民事判决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淑芳
审判员 张 鹏陪审员 张天晴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仝 鑫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