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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0192民初133号之一

沈阳市兰妮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贾坤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补正裁定书

法院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8
公开日期
2021-09-08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当事人
沈阳市兰妮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辽0192民初133号之一 原告沈阳市兰妮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贾坤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辽0192民初133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有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 将裁定书第二页上数第三行“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承担”,更正为“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原告承担款”

审判长 白 晶

审判员 孙 明

审判员 王守英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王东阳

书记员周璐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