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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222民初5号

兰彩星与邓国吉、覃明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柳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5
公开日期
2021-06-29
所属地区
柳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兰彩星;邓国吉;覃明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桂0222民初5号 本院于2019年2月14日对原告兰彩星与被告邓国吉、覃明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桂0222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裁定如下: (2019)桂0222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中文书落款时间“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补正为“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审 判 员 罗家礼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谢淇丞

书 记 员 林淑珍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