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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182执453号

王中献与刘彬工程合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3
公开日期
2021-06-25
所属地区
荥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中献

裁判文书全文

荥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0182执453号王中献、刘喜林、刘彬:王中献与刘彬、刘喜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862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已自行履行完毕。至此,王中献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豫0182民初428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付志勇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陈**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