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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4刑辖17号

非法经营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3
公开日期
2020-11-26
所属地区
安徽省淮南市
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管辖
案由
非法经营
当事人
李国兵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19)皖04刑辖17号 潘集区人民法院: 关于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李国兵非法经营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指定你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