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424执367号
申请执行人:张凯,男,1995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
申请执行人:张士良,男,1953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
被执行人:闫喜连,女,1973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关于张凯、张士良申请执行闫喜连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闫喜连已按(2018)豫1424民初31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本院(2019)豫1424执367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执结。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