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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330执保105号

唐自刚、李华波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平乐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3
公开日期
2019-07-04
所属地区
平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当事人
唐自刚;李华波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0330执保105号 申请执行人唐自刚与被执行人李华波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依申请人提出的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对被执行人李华波的财产进行了查询。被执行人李华波无可实施保全的财产。为此,本案以无财产可实施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