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内0502执109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段亚娟,女,1966年5月23日出生,蒙古族,无职业,现住通辽市科尔沁区。 被执行人丁宏伟,男,1969年5月2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者,现住通辽市科尔沁区。 申请执行人段亚娟与被执行人丁宏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内0502民初6597号民事调解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丁宏伟名银行存款50650.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刘亮亮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炳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