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08执26号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迎江区玉兰百货商店、王玉兰: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庆市迎江区玉兰百货商店、王玉兰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7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9125元。本院扣除执行费用50元后,已将案款人民币9075元转付给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8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