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渝0106执785号申请执行人黄声隆,男,1953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申请执行人杨莉,女,1956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被执行人程林,女,1972年1月2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声隆、杨莉与被执行人程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案件执行中,申请执行人黄声隆、杨莉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程林的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黄声隆、杨莉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程林的执行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渝0106执785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东友
审判员 殷建华
审判员 王建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赵祝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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