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内0524执318号 阿茹罕(申请执行人)、青格勒吐(被执行人): 阿茹罕与青格勒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5894.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5.00元,现已自动履行到位7000.00元.其中本金5894.00元、利息1081.00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本院已于2019年3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阿茹罕。至此,申请执行人阿茹罕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内0524执31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