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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0524执318号

阿茹罕与青格勒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库伦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3
公开日期
2019-12-20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阿茹罕;青格勒吐

裁判文书全文

库伦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内0524执318号 阿茹罕(申请执行人)、青格勒吐(被执行人): 阿茹罕与青格勒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5894.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5.00元,现已自动履行到位7000.00元.其中本金5894.00元、利息1081.00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本院已于2019年3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阿茹罕。至此,申请执行人阿茹罕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内0524执31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