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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482执3199号

平湖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3
公开日期
2019-12-11
所属地区
平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
当事人
平湖市环境保护局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482执3199号 平湖市环境保护局、平湖圣普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与被执行人平湖圣普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00000元,执行费为590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平湖圣普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全额履行付款。至此,本院(2018)浙0482执3199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