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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晋0624执44号

陈双龙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0
公开日期
2019-03-28
所属地区
山西省怀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陈双龙;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区支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晋0624执44号

申请执行人:陈双龙,男,1977年2月9日生,汉族,住山西省怀仁市怀贤街龙城华府******。

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区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三路残疾人康复中心**。

负责人:李军,任经理。申请执行人陈双龙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晋0624执44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庞乃贵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冯晓靖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