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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113执427号

李海军与闫玉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0
公开日期
2019-03-28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李海军;闫玉芹

裁判文书全文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吉0113执427号

申请执行人:李海军,男,住九台区。

被执行人:闫玉芹,女,住九台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海军与被执行人闫玉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过户手续,至此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吉0113民初2766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长  谷海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延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