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吉0622民初255号
原告:王乐新,男,住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光盛,吉林靖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立刚,男,住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被告:靖宇县靖宇镇镇郊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法定代表人:惠修成,主任。
被告:吉林省正源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法定代表人:郑立刚,系经理。王乐新与郑立刚、靖宇县靖宇镇镇郊村村民委员会、吉林省正源食品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4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诉请与本院受理的(2019)吉0622民初276号原告张宝贵诉本案三被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
本院认为两个案件可以合并审理,双方当事人对此一致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并入本院(2019)吉0622民初276号案件审理。
审判员 刘龙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远—1—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