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803执恢123号 蒋华春与蒋玉杰、孙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苏0803民初3728号民事调解书,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主动给付了270457.5元,余款及利息申请人志愿放弃,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21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803执恢123号 蒋华春与蒋玉杰、孙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苏0803民初3728号民事调解书,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主动给付了270457.5元,余款及利息申请人志愿放弃,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