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0721执1787号前郭县府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刘月辉: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721民初322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前郭县府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月辉物业服务合同一案,本院已于2018年12月03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5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范炜旭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孙远韬 来源:
前郭县府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刘月辉物业服务合同结案通知书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0721执1787号前郭县府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刘月辉: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721民初322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前郭县府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月辉物业服务合同一案,本院已于2018年12月03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5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范炜旭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孙远韬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