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鄂0822执87号
申请执行人:蒋峰,男,1984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沙洋县人,住沙洋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小琴,女,1984年1月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沙洋县人,住沙洋县。系蒋峰之姐。
被执行人:吴梓波,男,1977年11月1日,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住沙洋县(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凤英,女,1989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住沙洋县(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系吴梓波之妻。本院在执行蒋峰与吴梓波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蒋峰与被执行人吴梓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鄂0822执8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晓文
审判员 姜 草
审判员 马 斌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钟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