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吉0721执272号前郭县莲花泡农场谷丰农资经销处、朱殿文、朱殿军: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721民初6025号调解书,申请执行人前郭县莲花泡农场谷丰农资经销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朱殿文、朱殿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01月22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170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范炜旭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马 昊
前郭县莲花泡农场谷丰农资经销处与朱殿文、朱殿军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吉0721执272号前郭县莲花泡农场谷丰农资经销处、朱殿文、朱殿军: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721民初6025号调解书,申请执行人前郭县莲花泡农场谷丰农资经销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朱殿文、朱殿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01月22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170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范炜旭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马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