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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326执恢12号

柴书锋与吕双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9
公开日期
2019-03-20
所属地区
河南省汝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柴书锋与吕双才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326执恢12号柴书锋、吕双才: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汝阳县人民法院(2016)豫03民终5664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柴书锋与吕双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336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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