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91执9563号申请执行人薛文,女,1963年2月1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河南金鑫种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合欢街**。法定代表人张红利。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豫0191民初537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12月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案件申请人自愿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7)豫0191执956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 翔
代理
审判员 李旭辉
代理
审判员 柴红旺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任 扬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