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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0114执1128号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与李旭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9
公开日期
2021-09-03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辽0114执1128号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与李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927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9273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至此,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辽0114民初7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