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506执841号朱才根、顾丽芬、肖立新、肖迎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朱才根与顾丽芬、肖立新、肖迎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款14700元(含利息)及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国泰三村35幢403室房屋(含车库)的房地产权属登记至朱才根名下现已强制执行。至此,朱才根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506民初583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