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鄂1182执496号
申请执行人:郑耀保,男,1994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武穴市。
被执行人:冯竹竹,男,1995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武穴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耀保与被执行人冯竹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冯竹竹未按期履行(2019)鄂1182执496号执行通知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冯竹竹在银行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冯竹竹的银行存款3507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熊卫华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李金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