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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3427执80号

打山尔日与王桂明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宁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8
公开日期
2019-03-28
所属地区
四川省宁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打山尔日;被执行人王桂明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宁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川3427执80号申请执行人打山尔日、被执行人王桂明:打山尔日与王桂明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505.1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505.14元,其中,本金16505.14元,申请执行人打山尔日自愿放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本院已于2019年3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打山尔日。至此,打山尔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3427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国军

书记员  杨金贵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