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荣与上海兰瑚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112执1433号 郭某某, 上海兰瑚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郭某某与上海兰瑚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112民初17790号民事调解于2019年2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为50万元。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案款493128.22元,并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郭某某,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表示放弃,本案执行费7400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8)陕0112民初17790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