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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92民初579号

杨开群与王平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8
公开日期
2021-03-19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杨开群;王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川0192民初579号

原告:杨开群,女,1970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泸州市龙马潭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福明,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平,男,1967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天府新区。

原告杨开群与被告王平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宿 波

审判员 解文阳

审判员 刘晓云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蒂芬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