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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0114执4545号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与秦志才刑事罚金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8
公开日期
2021-09-03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全文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辽0114执4545号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与秦志才刑事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00元。至此,(2017)辽0114民初1378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