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晋0105执799号
申请执行人:田金全,男,1961年11月6日出生,汉族。
申请执行人:王高增,男,1966年5月3日出生,汉族,太原市村民,太原市村民。
被执行人:任燕清,男,1982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太原市,住太原市。本院的(2019)晋0105民初70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任燕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任燕清的银行存款4684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建武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 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