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吉0183执61号 申请执行人李思琪与李健依据(2017)吉0183民初2277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此案。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德惠市人民法院(2017)吉0183民初2277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理
审判员 王国峰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姜春雨 来自
李思琪与李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吉0183执61号 申请执行人李思琪与李健依据(2017)吉0183民初2277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此案。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德惠市人民法院(2017)吉0183民初2277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理
审判员 王国峰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姜春雨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