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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0524执88号

王瑞臣与刘桂华、刘国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库伦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6
公开日期
2019-12-20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瑞臣;刘国峰

裁判文书全文

库伦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内0524执88号 王瑞臣(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刘桂华、刘国峰: 王瑞臣与刘桂华、刘国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500.00元,其中。本院已于2019年2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王瑞臣(申请执行人)。至此,王瑞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内0524执8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