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02执恢762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执行人黄金妹、叶三豹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黄金妹等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