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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1424执保12号

农志军、黄嘉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通知书

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6
公开日期
2019-12-30
所属地区
大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农志军;黄嘉伟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告知书 (2019)桂1424执保12号 农志军、黄嘉伟: 申请人农志军与被申请人黄嘉伟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农志军于2019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本院作出(2019)桂1424民初110号民事裁定书予以支持。根据查询财产情况,本院未发现被申请人黄嘉伟有可供保全财产,本案保全事项未能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结案。 特 此 通 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