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冀0229民初4598号
原告:王宝军,男,1970年10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
委托代理人:单振强,河北刘凤悦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邓幸福,男,1964年6月27日生,汉族,农民,住武汉市新洲区,现住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
被告:承德嘉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山后村(宽城宝生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士敏,系经理。 原告王宝军与被告邓幸福、承德嘉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旗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单振强,被告邓幸福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嘉旗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宝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邓幸福给付原告钢材款1687662.07元并按年息24%给付自2017年1月1日起至钢材款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被告嘉旗公司对上述钢材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事实与理由:2016年6月1日,原告与二被告签订钢材供货合同约定:原告为供方,被告邓幸福为需方,被告嘉旗公司为担保方;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70%,剩余货款按每天每吨加价4元计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开始为被告供应钢材。截止2016年9月12日,被告累计欠原告货款1687662.07元。现原告起诉,望法院判准所求。被告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如果未按时付清则按每天每吨加价6元计算。原告共为被告供货500余吨,如按该约定被告应每天支付违约金3000余元,原告只按年息24%主张违约金。 邓幸福辩称,对原告主张事实没有异议。 嘉旗公司未提出书面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供相应证据。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被告嘉旗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自愿放弃当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告提供证据为:
一、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钢材供货合同一份;
三、钢材销售提货单十张。被告邓幸福对原告证据无异议,嘉旗公司当时社会反映不好,签合同前提系该公司同意担保,因该公司工程款没有及时给付才未及时给付原告货款。 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6年6月1日原告与二被告签订钢材供货合同约定:供方原告、需方被告邓幸福、担保方被告嘉旗公司;供货数量以提货单为准,按被告邓幸福提供的计划单保证5日内到达工地现场;货款及违约金由被告嘉旗公司提供连带保证,保证期间三年;结算方式及期限为货到付款70%,剩余货款按每天每吨加价4元计算,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如未按时付清,按每天每吨加价6元计算到货款付清;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内容略)。合同签订后,原告即为被告邓幸福供应钢材,但邓幸福只给付原告部分货款。截止2016年9月12日被告邓幸福累计拖欠原告货款1687662.07元,上述货款经原告催要至今未付。
本院认为,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钢材供货合同法律关系明确,本院予以确认。被告邓幸福购买原告钢材后理应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全部货款,其拖欠原告钢材货款1687662.07元属违约行为。被告邓幸福应按原告要求偿还上述货款,并自2017年1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但供货合同约定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原告要求被告邓幸福按所欠货款额的年24%支付违约金,本院予以采信。被告嘉旗公司系连带责任保证人,钢材供货合同约定保证期间为三年,故被告嘉旗公司应对被告邓幸福给付原告的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被告邓幸福给付原告王宝军钢材货款1687662.07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2017年1月1日起给付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所欠货款额的年24%计付),被告承德嘉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988元,保全费5000元,计24988元,由被告邓幸福负担,被告嘉旗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蒋召民
审 判 员 梁 莉
人民陪审员 王洪秋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邱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