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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213执恢103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5
公开日期
2021-03-15
所属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213执恢103号

申请执行人:王雪君,女,1963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李沧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军宝,青岛李沧鼎盛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张德君,男,1958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市**。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的(2017)鲁0213民初7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已履行了69448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 判 长  李恒义

人民陪审员  毕彩霞

人民陪审员  梁秀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曲小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