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213执恢103号
申请执行人:王雪君,女,1963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李沧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军宝,青岛李沧鼎盛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张德君,男,1958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市**。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的(2017)鲁0213民初7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已履行了69448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 判 长 李恒义
人民陪审员 毕彩霞
人民陪审员 梁秀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曲小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