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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鲁1623执850号

无棣县瑷玛百货商行、闫胜香、王秀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无棣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5
公开日期
2021-04-22
所属地区
无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无棣县瑷玛百货商行;闫胜香;王秀岐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鲁1623执850号 无棣县瑷玛百货商行、闫胜香、王秀岐: 本院在执行无棣县××货商行与闫胜香、王秀岐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立案执行,拍卖被执行人闫胜香所有的楼房,因无人竞买,以流拍保留价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现终结(2018)鲁1623民初70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程序。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