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1执1604号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陈柯: 关于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与被执行人陈柯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粤1971行审4947号行政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已实现,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如下: (2018)粤1971行审4947号行政执行裁定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本案联系人:谭添荣、邓敏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