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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4执1719号

吴伟权、李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5
公开日期
2021-01-28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吴伟权;李君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604执1719号 关于吴伟权、李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7)粤0604民初3700号民事判决书】,因义务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支付案件受理费500元,本院于2019年2月19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足额扣划被执行人吴伟权银行账户存款500元(案件受理费)。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