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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781执恢118号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5
公开日期
2021-04-23
所属地区
青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同智;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裴桂芹;王希武;王同军;王同民

裁判文书全文

青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781执恢118号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裴桂芹、王希武、王同军、王同民、王同智: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裴桂芹、王希武、王同军、王同民、王同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0)青法庙商初字第276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