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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503执318号

吴俊、王云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5
公开日期
2021-03-02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吴俊;王云

裁判文书全文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申请执行人吴俊与被执行人王云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为(2019)皖0503执318号,本院已按照生效的(2018)皖0503民初4869号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执行中吴俊与王云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云已给付吴俊5000元,吴俊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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