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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鲁0784执2058号

安丘市东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隆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5
公开日期
2021-03-18
所属地区
山东省安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安丘市东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隆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鲁0784执205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丘市东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隆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鲁0784执2058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