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豫0104执2129号
申请执行人:李晓娜,女,汉族。
被执行人:黄林辉,男,汉族。
被执行人:刘建,男,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李晓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林辉、刘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于2019年3月7日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8)豫0104执212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鸣鹤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申 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