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湘1081执42号
申请执行人:李燕红。
被执行人:何丽。本院在执行李燕红与何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已扣留了被执行人何丽的工资,现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李燕红申请法院对该案以和解长期履行方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三、关于和解长期履行案件的报结问题的规定,
裁定如下:对(2019)湘1081执42号李燕红与何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以和解长期履行方式终结执行。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本页无正文)
审判员 姚永飞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黄 莹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