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1623执464号 申请人冯洪卫,女,1981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无棣县。 被执行人刘长忠,男,1984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无棣县。 本院在执行冯洪卫与刘长忠无棣县人民法院(2016)鲁1623民初1608号民事判决书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冯洪卫申请执行借款20000元。经执行,被执行人刘长忠已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无棣县人民法院(2016)鲁1623民初160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友辉
审判员 邱海军
审判员 蔡长松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书记员 于咏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