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8)川0106执5550号 曾斌、韩春红、成都中成和益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18)川0106民初3958号判决书,于20181107立案受理曾斌、韩春红申请执行成都中成和益置业有限公司(李茂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5087.23元,执行费276元。执行中,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执行费276元本院已上交财政。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