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302执46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弭兆忠,男,1956年9月6日出生,回族,现住章丘市。
被执行人:淄博兆东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川区磁村镇磁村村村西。
法定代表人:李艳,经理。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302民初29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淄博兆东建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5000元。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孙启福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代理
书记员 王 瑶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