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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303执3982号

方德巧、王爱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4
公开日期
2021-02-01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方德巧;王爱弟

裁判文书全文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303执398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方德巧与被执行人王爱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爱弟已经按照(2018)浙0303民初41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了共计10万元,申请执行人方德巧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